僵尸企业无效益,且占着大量信贷、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资源,数据失真影响政府决策,阻碍新产业培育成长。宁波杭州湾新区分局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出清“僵尸企业”的要求,严格落实“宽进严管”要求,挤出水分腾出发展空间。截止目前,共清理“僵尸”企业732户,占全区市场主体的6.1% 。
一是密切部门协同,全面组织排查。该局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与税务部门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及纳税痕迹的非正常户管理工作进行衔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建立企业登记备案、失联企业、未报税企业等信息交换机制。同时,将税务机关提供的非正常户信息进行比对,对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相关市场主体予以公示,目前已通过对比公示506家。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多项途径催告。对多年未年检(年报)市场主体专项清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通过各种媒体向市场主体进行宣传。同时,对于通过调查摸底梳理纳入清理范围的市场主体中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 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市场主体,通过预留电话、邮箱、地址先进行联系确认,再对登记住所地上门实地核实,开展多途径催告,经催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将依法进行清理。目前,该局已实地核查企业登记住所地210户。
三是严调查慎审核,依法清理“僵尸户”。该局注重调查落实、强调证据确凿充分、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规定程序,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及连续不申报年度报告或查无下落,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长达二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注销和吊销,依法吊销企业72户,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660户,合计732户,通过清理,净化了市场环境。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清理“僵尸企业”长效机制,使清理“僵尸企业”工作进入常态化、制度化,逐步清理消化辖区内失去活力、符合注销、吊销条件的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净化辖区市场经济环境,助力新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务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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